公司治理人員設置及執行情形

本公司經107年8月10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指定行政財務處處長林榮勳先生擔任公司治理人員,保障股東權益並強化董事會職能。林處長具備公開發行公司從事財務行政資訊等管理工作經驗達三年以上。公司治理人員主要職責為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協助董事遵循法令、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會議相關事宜等。
112 年度業務執行情形如下:
1.協助董事、獨立董事執行職務、提供所需資料並安排董事進修相關課程。
2.協助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程序及決議遵循法令等事宜。
3.維護投資人關係,使投資人能獲得足夠資訊評估決定企業合理的資本市場價值,並使股東權益受到良好的維護。
4.擬訂董事會議程於七日前通知董事,召集會議並提供會議資料,議題如需利益迴避予以事前提醒,並於會後二十天內完成董事會議事錄。
5.依法辦理股東會日期事前登記、法定期限內製作開會通知、議事手冊、議事錄並於修訂章程或董事改選辦理變更登記事務。
112年度公司治理主管進修情形如下:

課程日期主辦單位課程名稱時數
112.11.27 中華民國內部稽核協會 最近新企業併購法與公司治理實務案例解析 6
112.11.28 中華民國內部稽核協會 稽核道德倫理使命與內部犯罪之衝擊 6